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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末的夜晚,打算写一些字,纪念寒冷。纪念温暖。纪念无所顾忌的青春开始逐渐消失。
耳边流淌的是leonard cohen,老男人的声音糯的像今晚吃的豌豆饭。in my secret life。
苍老而和缓。
如果我需要回忆什么人的话,现在是最好的。
床上堆积的衣服。一层一层。新添了亚麻质地的夏衣,淡淡的紫,不是浓烈的,是轻微的。
疲倦的我,任由衣服散在床上。第一次,深深的,希望自己的床变成如薰衣草田般的美好。
大麦茶的清香味道。burt's bees的奇异味道。两天的懒惰而导致的发梢味道。
蜷缩在藤椅里,发呆的我。 混合的味道,让我更加觉得自己是发呆的意义所在。
电脑里的桌面已经不是美智子小姐的插画了。
美智子小姐对不起啊。现在的我不是古怪的小孩。现在,是被驱逐的孩子王。
QQ上,编辑小姐的头像一闪一灭。躲在隐身角色的我。
请让我再躲一躲,请让我再吐一吐。
我就可以重生。我就可以,再次为大众抒情了。
那个。叫做灵感的东西。突然之间逃得好快。其实,我也只不过是太累打了下小盹罢。
呃。刚把爹呀。夜晚懒体动物附身的魔王。再,再,再,短暂失忆一下白日里的劳作吧。
握拳。
白日里,运作的像个机器,却依然能和红姑娘一起为一部小小的恋爱电影哭的无法自持的。
那时候的自己,拥有的,大概就是青春的力量吧。ps: 在人生的河流里,有一个渡口,即使你已经驶离它很久很远,你仍然会随时想要回到这个渡口靠岸,去留连探望它的风光和气味,这个渡口,就叫做--青春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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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以下,温暖以上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最好的一天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魔王的每一天,无论天晴天阴,都是无法放弃寻找快乐的每一天。
魔王的工作单位在新华路附近,家却在凤凰附近。
每一天的旅程,都犹如进行一次热爱这座城市的巡礼。
魔王该如何知道自己喜欢这座有些喧闹,有些细碎的城市呢。
魔王的小毛驴说,just feel it。
小毛驴,我听你的哦。
请把我载到,这座城市里,每一个可以挖掘的角落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最爱的时刻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蓝天之下,飘摇的风筝。
最爱的。
阳光,和无所顾忌的我们的笑容。
魔王偷偷滴,在旁边,欣赏着。
你和我一样 ,热爱这座城市吗?你在行色匆匆的时候,看得到放风筝的人的微笑吗?
你有驻足,聆听喷泉的喧嚣吗?
你有没有。
爱上过自己居住的地方。 -
我喜欢一个童话:
公主和一颗总是妨碍她睡觉的豌豆。
压在二十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豌豆,她还能感觉得出来。
除了真正的公主以外,任何人都不会有这么嫩的皮肤的。
有时候我想,也许她只是任性,所以,才无法入睡吧。
任性和寂寞始终像是两帖混合在一起的良药,
让人可以恣意地放纵着自己的想象。
比如说。自己的今日并不是在一个一个的消毒药水房间度过,而是悠哉地喝杯拿铁。
比如说。自己的小毛驴瞬间变身成为电子风味的甲壳虫。
想象让人从奴隶变成了国王。
而这一切也不过是把身边的音乐放到最大声然后闭眼而已。
一个更加美好,地道,无所顾忌的自己。突然间。大放光芒。
所以。
豌豆姬,其实,是在想象着一颗证明她尊容华贵的豌豆吧。


















